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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兴教历史及发展
来源:巴彦县人民政府
时间:2022-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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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行政机构的建立

1879年(光绪五年)呼兰厅(当时呼兰、巴彦为一个县,厅属设在巴彦)开始设学正,当时通称(学官)这是我县也是黑龙江省有史以来创建的第一个教育行政机构,也是黑龙江全境创设教育行政机构之始,主管巴彦及全省旗民学务。直至1906年(光绪三十二年)2月设立巴彦劝学所,也就是巴彦教育局的前身。是办理学务事宜总机关,当时设劝学总协一人,相当于后来的教育局局长,总理一切教学事务;下设劝学员一人,负责视察各学堂的教务情况。1912年(民国元年)将劝学所并入县署,成为巴彦县公署的一个职能部门,劝学总协改为劝学所长。1924年7月将劝学所改为教育局,劝学所长改为教育局局长。“九一八”事变后,伪满洲国成立于1932年将巴彦县政府改为巴彦县公署,内设教育局,教育局下设学务股、礼教股和县视学、私塾指导员。1936年(为康德三年)撤销了教育局,在行政科里设教育股,1942年又恢复了教育科,一直到日寇投降,东北解放。

苏城考棚

清朝实行科举制度,分县试、乡试、会试三个阶段。

巴彦县城南门里路东,光绪八年(1882 年)建筑一处四合大院,青砖瓦舍,称 “考棚”,挂着“人文蔚起”的金字匾额,就是科举考试的场所。苏城考棚为县试考场。每年农历二月,绥化、呼兰、兰西、木兰和巴彦考生,皆会聚于此,参加县官主持的考试,称“县试”,俗称“小考”。考取者为生员,俗称“秀才”。有了生员的资格,才能参加乡试。齐齐哈尔每三年举行一次乡试。乡试的主考 是朝廷派来的官员,考取者为“举人”。有了举人的资格,才能参加会试。京城每三年举行一次会试。考取者为“贡士”。贡士经殿试,考取者为“进士”。进士分三甲:一甲取三名,头名状元,二名榜眼,三名探花。二甲、三甲各取若干名。那时,巴彦的文化比较发达,考中者多。有一年京城会试,录取黑龙江贡士 15 名,其中,巴彦占 12 名。

1905 年(光绪三十一年),改革考试制度,废除科举,创办学堂。此后,苏城考棚改为巴彦初、高两级学堂,伪满洲国为“国高”校址;解放后,为哈北一中校址。1947年,哈北一中迁移新民校,改名巴彦一中。

私塾教育

我县建制初期,没有官学,私塾这种办学形式较为普遍。私塾一般是每年农历二月初开学,九月末散学。比较富裕的人家自请一位教师,谓之“专馆”,家境贫困者联合数家或邻屯共聘一位教师。谓之 “合馆”塾师多半来自山东、河北和辽宁,多由流入人口中的通识文墨或不第秀才担任。塾师的报酬称“束修”,其报酬多少依据学生数量,学期长短而有差别。教学内容以儒家经典为主,如“三字经”“百家姓”“千字文”“四书五经”等。教学方法均采用反刍式,让学生死记硬背。据统计1909年,当时巴彦办成私塾46处,学生739名。到民国时期的1915年全县私塾达96处,通过整顿后到1917年仍保留私塾81处,学生1365人,塾师81人。这个时期的私塾已开设国文、算术等科目。后来由于国民学校的建立,私塾这种办学形式逐渐关闭和取消。

兴办学堂

巴彦从1906年开始兴办学堂。当时的知州王廷槐会同木兰知事辛天成领得省里发给的开办学堂费用银元三千两,又募捐商绅合办一所小学校取名“巴兰学堂”,体现巴彦木兰两地合办之意。学堂7月12日开学,校址设在巴彦县,巴彦、木兰两地的学生统一到这里上学读书。这是我县官办学堂之始。

第二年,即1907年木兰单请经费,自办学堂。木兰学生撤回本县后,巴兰学堂改名为“巴彦州立初高两等学堂”。内设高等 3 班,初等 1 班。次年,又在兴隆镇、西集厂、南下坎、聚宝山等较大的乡镇创办初等学堂 7 所、初高两等学堂 1 所。此外,还创办一所师范传习所,培养师资。1908 年(光绪三十四年)统计:巴彦城乡共有学生 1851 名,其中,私塾 1009 名,女生 18 名。劝学总董张翼南兼巴彦州两等小学堂堂长。

1909 年(宣统元年)10月,创办一所工业学堂。第二年,在城东北隅又增办兴让学堂,并将初、高两等学堂改为高等学堂。第三年,又在龙泉镇、孤山子、下甸子、板子房、牛窝棚等乡镇创办 12 所初等学堂 二所女子学堂,进一步发展了巴彦的教育事业。巴彦自1906年开始兴办学堂以来到1911年共有官立学堂32处,教员45名,学生1200余人。初、高两等学堂的课程是在“四书五经”的基础上又增加了算术、历史、地理、格致、图画、体育等课程。

民国时期的教育状况

1911年的辛亥革命推翻了清朝的统治,巴彦于1912年撤销州衙改为县治。那时的教育现状是官办的学堂与私塾共存,不过这时的私塾受官办学堂的影响也开设了国文、算术等课程。1913年创办俄文学校,这是我县创办的第一个外语学校。从1915年开始,首先在城镇,然后逐步扩展到农村筹办义务教育,到民国6年巴彦城内已添设高小二校、农业一校、国民学校四校、女子国民一校。农村乡镇有西集国民一校、兴隆镇国民一校、女子国民一校。到1916年我县共有公办高、初等男女小学32处,42个班,学生1392名,教职员49名。有私人筹款建立的私立初等小学81处,学生1365名,兼职员工81名。1924年,把县第一高等小学校提升为初级中学堂,这是我县最早的普通中学,共有三个班级,学生91名,教职员工20人。从1924年至1938年共招收14期学员,从1938年招收的那期学员开始视为过高第一期学员。国民教育的不断提高和发展使教育的覆盖面有了很大的扩展。到1931年“九一八”事变以前,我县教职员工的状况是:初级中学一处,乡村师范一处,男女初、高小学45处,83个班级,2625名学生,教职员工137名。

伪满洲国时期的教育状况

“九一八”事变日本侵占东北后,多数学校被迫停课。1932年开始,巴彦重新开办9处学校,因而大多数儿童只得到私塾就读。到1935年有私塾73处学生1085人。1938年日伪政权对教育进行改革,把原来的私塾变为“国民学舍”和“国民义塾”,当年设立“国民学舍”30处,30个班级,学生800名教师28名。私塾的数量大大减少。

在这种情况下,日伪为了推行其奴化教育,由省拨给伪币三万元,县公署教育局于1933年春,将停课学校陆续开学,并增设小学一处。这时全县城乡共有学校48处,86个班级,学生2814名,教职员工129人。1934年又在向阳街的原中学院内开设一处男子师范学校,由孔庆尧兼任校长。招收对象主要是高小毕业生,学期三年,毕业后任小学教师。同年9月,又增设一处女子师范学校。

1935年春,开设农业学校一处,专门培养农业人才,到1938年并入伪国高。1936年3月在男子中学(县城东南隅)添设一个日语专修班,学生38名,教职员8人,三年毕业。当时仍沿用旧学制,小学“四二制”,即初小四年,高小二年;中学“三三制”,即初中三年,高中三年。1938年把原初、高级中学混合统一改为省立巴彦国民高等学校,即人们所说的 “国高”。第一期只招收一个班,从1939年开始每年招收二个班,每班学生50名,学生来自巴彦、木兰、通河、宾县。

1941年1月又把实业女校改为省立巴彦国民高等学校,即 “女国高”,学制三年,学员仍来自巴彦、木兰、通河、宾县。日伪学校的教育方针主要是通过教材奴化学生,麻痹中国人民和青少年一代,为其殖民统治服务。

1945年8月15日,日本宣告无条件投降,伪满洲国宣告垮台。由于战争的创伤,巴彦的各级学校有的停办,有的出于半瘫痪状态,为了使学校有个稳定的秩序和学习环境,哈北专员公署和新成立的人民政府开始着手整顿学校,尤其是中等学校。决定将伪国高改为哈北一中,伪女国高也同时并入哈北一中,并将校址由原来的南门里路东(现体育场附近)搬迁到原新民国民优级校(既现巴彦一中处)。1947年3月,哈北专属撤销,巴彦县由松江省政府直辖,省政府决定将哈北一中改为松江省立第二中学,开始实行男女合校。1950年将省立二中改为松江省立巴彦初级中学校,1951年变为完全中学,开始设高中班,名为巴彦一中,由省教育厅领导。1956年领导权下放,改由县办中学至今。在整顿中学的同时,

小学也都陆续整顿开学。教育状况得到了改善和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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