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 | 繁体 | 无障碍 |关怀版
天气情况
无障碍 关怀版
微信
微博
百姓谈
返回顶部
巴彦县人大常委会对我县贯彻执行《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情况进行视察
来源:巴彦县人民政府
时间:2023-03-29

字号:

3月28日,巴彦县人大常委会对我县贯彻执行《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情况进行视察。县委常委、副县长佟姝懿,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丛立新,县人大常委委员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视察。

视察组一行先后来到巴彦县政务服务中心、巴彦县不动产登记中心,详细了解部门职能、人员配备、工作开展、业务优化、电子化智能办事平台使用等情况,并与前来办理业务群众及工作人员进行交流。

在随后召开的座谈会上,县委常委、副县长佟姝懿对县政府贯彻执行《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情况进行汇报。

近年来,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将《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作为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工作的重要依据,始终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全面激发市场主体内在活力和潜力,全县政务服务事项审批总时限共压缩4139个工作日,要件数量共压缩1222件,办理环节共压缩795个,推出开办餐馆等50个“一件事”为主线,启动“一件事一次办”集成服务,推出“办事不求人”事项734项,得到了办事人员的一致认可和好评,为我县实现追赶超越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县人大常委委员与县政府各部门负责同志就我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进行了广泛交流,并提出了具体的意见建议。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丛立新指出,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加大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学习宣传力度,以深化能力作风建设“工作落实年”为契机,深刻认识做好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坚持人民至上的工作原则,完善体制、机制建设,规范执法行为,全面提高行政服务效率,更大力度‘纾困解难、助企惠民’,通过持续不断地优服务、转作风、解难题,帮助群众和企业减轻负担、提振发展信心,努力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吸引更多的外来企业和本地人员来巴、在巴投资兴业,更好助推巴彦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Docu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