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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巴彦县创建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实施方案》的通知 巴政办综〔2020〕7号
来源:巴彦县人民政府
时间:2020-05-20

字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部门: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巴彦县创建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巴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5月20日


巴彦县创建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印发《黑龙江省加快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工作方案》精神,根据省商务厅、省财政厅对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建设农村特色电商平台、扶持本地骨干企业、完善物流“最后一公里”支撑体系、加快传统商业网点信息化升级改造、推进农村商业线上线下交易融合发展进程、构建城乡一体化双向流通网络”的总体思路,以促进“四化融合”为方向,以拓宽巴彦地方工业产品和农副产品网络销售渠道为目标,深化农村流通体制改革,创新农村商业模式,培育壮大农村电子商务市场主体,不断完善农村电子商务配送及综合服务,构建线上线下融合、覆盖全程、综合配套、安全高效、便捷实惠的现代农村商品流通和服务网络,扩大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和农村日用消费品线上线下交易,开展农村电子商务宣传教育和培训,促进我县农村流通现代化水平全面提升。

二、基本原则

1.统筹规划,创新推进。坚持规划先行,将电子商务进农村作为我县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的重要引擎和城镇化建设的重要产业支撑,创新农村电子商务模式和发展推进机制及配套政策措施。

2.整合资源,畅通信息。充分利用农村现有市场、信息资源,积极引导电商企业开拓农村市场,将存量整合与增量投入有机结合,使资源发挥更大效益。与供销、邮政、万村千乡网深度融合,建立和完善农村商务信息应用与共享机制,实现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同时要做好总量控制、避免重复建设。

3.突出特色,深化应用。立足我县,坚持因地制宜,因乡而异,优先选择公众急需、受益面广、信息密集的消费品、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等流通行业开展示范,取得重点突破,不断深化应用,逐步面向全省,辐射全国,探索具有农村特色、可复制及辐射带动作用强的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路径和模式。

4.企业主体,政府支持。充分发挥市场的决定性作用和企业主体作用。政府加强示范引导、统筹协调、政策支持和环境改善,充分调动和发挥流通、电商、供销、邮政、物流、金融、通信等行业企业广泛参与电子商务进农村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三、发展目标

1.降低物流成本,建设双向物流配送服务体系,实现全国商品进巴彦,巴彦商品走向全国,即实现“工业品下乡,农产品进城”。

2.降低县域营商成本,培育一批地方企业,打造一批特色产品,引进扶持电商企业及个人,通过针对性地培训、孵化以及提供电商配套管理服务等模式实现巴彦产品卖全国。

3.开发“一站通”、“一卡通”服务体系,实现居民生活便利化。

四、工作任务

围绕发展目标,按照政府制定标准,通过公开竞标,择优确定承办企业的原则,重点做好电子商务产业园建设、电商企业引进、县乡村三级物流共同配送体系、农产品进城公共服务体系、工业品下乡流通服务体系、农村电子商务培训体系等六项基础工作;引进特色农产品销售、物流配送、大宗粮食产品电子交易、“一站通”、“一卡通”研发五类项目承办企业。

(一)做好四项基础工作

1.建设电子商务产业园。确定具有2000万元资金配套能力的承建企业建设电子商务产业园,搭建地工名优产品交易和展销平台,支持电商产业发展。产业园由政府有偿划拨10万平方米土地,规划建设公共服务区、电商孵化区、仓储物流区、会议培训区、产品展示区五大功能区,主要提供电子商务、实体经营、产品展示、产品检测、信息咨询、策划包装、仓储物流、技能培训等全流程全方位服务。到2021年,形成全省知名的集电子商务交易+实体电商+综合服务于一体的多元创新型产业园区。

2.择优确定承办企业。在入驻电子商务产业园的基础上,采取“一家企业为主体,多家企业共同参与”的方式择优确定项目承办企业。项目承办企业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一是企业注册资金2,000万元以上的大型流通、电商企业;二是从事电子商务经营业务2年以上;三是具有3,000万元以上的物流配送设施投资的配套能力;四是具有商品组织、仓储管理、网络销售等相应供应链业务经验及管理村级服务站(点)的能力,已有较多乡村经营服务网点,在1年内可建成100个以上的乡(镇)、村级服务站(点);五是有良好的商业诚信,没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记录。

3.县乡村三级物流共同配送体系。项目承办企业投资建设县级综合服务中心、乡镇级配送和服务站、村级服务点三级服务网络。到2021年,在全县农村和近郊建设1个县级综合服务中心、18个乡镇级配送和服务站、116个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点,为农村居民提供网络代购、产品销售、双向物流服务,促进我县电子商务网购网销得到快速发展,农村商品物流配送能力和农产品商品化率大幅提高,实现“农产品进城”和“工业商品下乡”双向物流,将我县优质产品卖到全国各地,将全国优质消费品及生产资料卖到农户手中。

4.农产品进城公共服务体系。完善县电商服务中心、18个乡镇农村电商服务体系的改造升级,整合邮政、供销、快递、金融、政务等资源,拓展代买代卖、小额存取、信息咨询、职业介绍等功能。立足农畜牧业、经济作物、手工制作、乡村旅游等特色产业,完善品控、品牌、物流、培训、金融、创意、营销等电商服务体系,以县级电商公共服务中心、电商产业园等现有园区为中心集聚发展,打造县域电商产业集聚区。

5.工业品下乡流通服务体系。支持18个乡镇商贸流通企业的数字化转型升级,加强与电子商务、金融保险、移动支付、就业引导等资源对接,促进业务流程和组织结构优化重组,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利用巴彦苏苏平台建立本地化、连锁化、信息化的商品流通网络。支持引导华泰、兴大、兴隆商城大型流通企业以乡镇为重点下沉供应链,开展集中采购、统一配送、直供直销等业务,提升商品品质,更好满足农村居民消费需求。

6.农村电子商务培训体系。支持对返乡农民工、大学生、退伍军人、贫困户等开展农村电商普及和技能培训,强化培训机制,注重质量而非数量。编制标准化教材1套,涵盖直播带货、社交电商等培训内容,并逐步提高转化率,指导对接就业用工。到2021年,培训返乡农民工、大学生、退伍军人、贫困户2300人以上,转化率达到55%。培训电子商务应用企业100家以上,培养农村电子商务创业人员队伍2000人以上。

(二)引进四个类型企业

1.引进特色农产品销售电商企业。引进国内大型电商企业,将我县地方企业的有机绿色农产品、畜禽产品、果蔬产品销往省内外,并逐步形成国内知名的大型农副产品生产和仓储基地,培育特色产业。

2.引进大型物流配送企业。引进国内大型物流配送企业,整合现有的邮政公司、“万村千乡”承办企业、大型批发配货企业、快递公司等物流配送资源,成立“配送联盟”。在此基础上,建立一个面向“配送联盟”的多媒体呼叫平台,集中受理客户对物流业务的需求,统一分配与利用物流配送资源,充分发挥“配送联盟”作用,全力做好农村物流“最后一公里”和双向物流中转服务。

3.引进大宗粮食产品电子交易企业。引进大宗粮食产品电子交易企业,建设龙江南部大宗粮食产品现货期货交易中心。中心业务以交易大宗粮食产品、与银行、基金等金融企业合作为主,采用“电子商务+供应链融资”模式,将粮食产品销往全国各地。电子交易中心功能主要有:一是整合银行贷款,实现动产抵押、第三方保管、第三方物流功能;二是实现网上交易、网上结算功能;三是实现区域集散功能;四是实现区域定价功能。

4.引进“一站通”、“一卡通”研发企业。引进智能软件开发公司,将日常缴费(手机费、固话宽带费、水电气费、公交车费等)、票务购买(飞机票、火车票、汽车票、全国景区门票等)、金融理财(取款、转账汇款、小额贷款等)等服务植入电商平台,实现服务网络化、智能化,为全县居民创造方便快捷的生活环境。

五、资金安排

本项目根据政府文件要求,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1.县级服务中心及村级服务站点建设,预计投资550万,建设内容为1个县级综合服务中心,18个乡镇级配送和服务站,116个村级服务站,共计133个网点,每个投资约3万元。

2.电子商务知识培训,预计投资150万元,主要内容为培训返乡农民工、大学生、退伍军人、贫困户2300人以上,培训电子商务应用企业100家以上,培养农村电子商务创业人员队伍2000人以上。

3.三级物流配体系搭建。承建企业开展与邮政、供销部门、快递公司、第三方物流企业组团捆绑式合作,形成县、乡、村、屯贯通式物流配送体系,项目总需资金1300万元。

以上投资总额为2000万元。

六、组织实施

本项目实施期计划为三年。其中,第一年为试点和推进阶段,后两年为普及和提升阶段。

1.考察学习阶段(2020年5月至2020年7月)。择优对省商务厅、省财政厅及县内各部门推荐的电商、物流、培训企业,进行实地考察,同时到电子商务建设先进地区学习,研究完善创建电子商务示范县实施方案。

2.项目启动阶段(2020年7月至2020年8月)。启动创建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项目,并由各部门、各乡镇推荐率先试点的乡镇及村屯。

3.主体确定阶段(2020年8月至2020年9月)。县政府会同有关部门在推荐的企业中,择优确定项目承办企业,负责开展创建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项目,并协调项目承办企业与试点乡(镇)或村屯进行对接。

4.项目试行阶段(2020年9月至2021年4月)。承办企业在各部门、各乡镇支持下,建立电子商务产业园、县级综合服务中心、乡镇级服务中心和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点,做好相互间业务衔接,理顺相关业务流程,为广大企业和农村居民提供服务。

5.全面推开阶段(2021年5月至2021年12月)。在2018年工作的基础上,不断总结经验,形成科学规范的运作模式,开始向全县推广实施。

七、保障措施

1.建立保障组织。一是成立创建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各口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县委办、政府办、组织部、宣传部、商务局、工信、农业、畜牧、市场监督管理、财政、发改、住建、税务、文体、交通、邮政、联通、电信等部门、各乡镇政府为成员单位,密切配合,统一开展创建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的相关工作;二是成立电子商务工作领导办公室(电商办),设在县商务局,由商务局长任办公室主任,下设综合协调组、电商宣传组、基地建设组、项目服务组、人员培训组五个组室,每个组室设组长一名,分别负责调研考察、协调组织、村点筛选、启动、运营、电商培训考试、综合反馈等日常工作,电商办设为科级常设机构,核定行政编制10个。

2.明确责任分工。一是召开各乡镇、社区、部门共同参加的现场动员推进大会,各乡镇、社区、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合作,统一开展创建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相关工作;二是组织发动社区和农村创业青年积极参与创建电子商务进农村试点县活动,通过加盟、参股等方式,建设各乡(镇)的服务中心和农村服务点,尽快形成服务网络。2020年,通过引进大型电商企业,计划建设1个县级综合服务中心,18个乡镇级配送和服务中心,116个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点。

3.出台政策措施。一是县财政部门应根据项目承建企业建设进度及时拨付中央财政补贴资金,且补贴资金总额不得超过项目总投资的40%。主要支持电子商务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物流仓储设施建设及配送车辆购置、三级服务网络建设、电子商务技能培训、品牌营销和宣传推广等;二是做好项目补贴资金的监管工作,出台《巴彦县电子商务进农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严格评审,同时,建立绩效考核标准,根据电商企业每年的投资总额、网络销售总额等决定补贴资金能否拨付;三是结合我县实际,在办公场地租赁、宽带及水电资费、车辆通行、利率优惠、税收和证照办理等方面制定优惠政策,予以支持。

4.加强宣传培训。积极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培训与宣传,提高政府相关部门、涉农流通企业、专业合作社和农民对电子商务的认识和推广应用电子商务能力。充分利用电视台、政府网站、报纸、户外广告牌、广播,多渠道培训农村电子商务从业人员,增强农村利用信息化手段和开展电子商务的能力,促进网购网销规模的扩大和农村电子商务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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