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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巴彦县金融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工作方案》的通知(已废止) 
来源:巴彦县人民政府
时间:2020-04-20

字号:

巴政办规〔2020〕1号

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巴彦县金融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工作方案》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巴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4月20日

巴彦县金融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加快推进金融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工作,按照省政府推进落实金融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政策措施专题视频会议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强金融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纾难解困若干措施的通知》(黑政规〔2020〕1号)及《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哈尔滨市金融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工作方案的通知》(哈政办规〔2020〕4号)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工作专班

组  长:何广铭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崔玉国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刘万利 县发改局局长

        李晓东 县工信局局长

        汪雪涛 县财政局局长

        张迎秋 县交通局局长

        刘祥伟 县商务局局长

        张焕忠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刘 贵 县畜牧局局长

    王智辉 县文旅局局长

    于明志 县市场局局长

    苏彦东 县扶贫办主任

    陈国荣 县自然局局长

    陈 冬 县不动产登记交易事务中心主任

    王殿国 人民银行巴彦县支行行长

    王义柱 银保监局巴彦监管组主任

    于鲁杰 农发行行长

    王德际 工行行长

    杜洪斌 农行行长

    李春铭 中行行长

    孙维烨 建行行长

    张 爽 邮储银行行长

    蔡连和 信用联社理事长

    王 刚 融兴村镇银行董事长

    赵俊峰 龙江银行行长

    赵越超 平安财产保险经理

    张志勇 人保财产保险经理

县金融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工作专班负责统筹全县疫情防控期间金融服务工作,办公室设在县发展和改革局。

二、工作任务

(一)落实金融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各项政策。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县关于金融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各项决策部署,坚持服务实体经济、中小微企业、重点项目和重点领域,重点支持受疫情影响较大行业、脱贫攻坚及春耕备耕等领域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二)推动金融支持政策精准落实。以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纾难解困为金融服务的重点方向,统筹抓好国家和省、市、县金融支持企业政策落实落地,对疫情防控期间出台的各项政策进行推广、解读和培训,及时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增强政策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用好再贷款再贴现政策。按照《黑龙江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等4部门关于加大运用再贷款再贴现政策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黑金发〔2020〕9号)要求,与人民银行密切配合,推动地方法人银行机构用足用好再贷款专用额度,推动法人银行机构落实支农支小再贷款,推动巴彦法人金融机构积极落实人民银行巴彦县支行匹配的专项再贴现额度。

(四)落实保险支持政策。按照《黑龙江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等3部门关于推广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综合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黑金发〔2020〕10号)要求,加强对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保险政策的宣传推广,力争在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类企业、对恢复经济社会秩序有重要作用的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复工复产后面临传染风险概率大的企业、道路运输等缺乏风险承受力的企业,最大限度获得省级财政补贴型保险支持。

(五)强化银企对接。县直各行业管理和服务部门对受疫情影响较大、暂时出现流动性资金困难,急需贷款支持经营状况和信用条件良好的企业,特别是无贷款记录的企业,要实时报送至本系统市级部门和县工作专班;与各金融机构密切配合,指导企业合理确定融资额度,为企业取得融资和保险支持提供全方位服务。

(六)强化部门信息联动。相关部门要推动数据共享,完善支持企业融资、纾困统计分析体系,建立健全常态化、规范化数据统计运行机制。开展全县企业贷款形势分析,及时预警行业性、重点企业融资风险。加强与金融监管部门的沟通联动,配合监管部门及时推送国家金融政策,并做好政策解读工作。加强对金融机构的督导检查力度,推动金融机构精准落实金融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各项政策,推动地方法人银行落实支农支小再贷款额度。

(七)推动金融机构落实金融支持企业政策。各金融机构要按照国家和省、市、县及金融监管部门的部署,发挥主体作用,通过提高融资效率、优化流程、网上办理等方式,方便企业快捷融资;通过争取信贷规模,加大对我县金融资源投入。积极落实国家再贷款再贴现政策。县法人银行机构要按照省市政府要求,将支农支小再贷款、再贴现额度全部落实到位。

三、责任分工

(一)县发改局(金融办)。负责县工作专班日常事务协调、信息综合汇总报送工作,落实专班议定的制度措施。协调推动金融监管、财政等部门开展金融政策解读、宣讲和推广工作,配合金融监管部门推动各金融机构贯彻落实金融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政策。推动银政企对接服务,促进县直各行业管理部门与金融机构加强合作,共同落实金融支持各行业企业优惠政策。会同相关部门构建完善数据互通机制,统筹协调解决金融服务工作有关问题。同时负责对全县省百大项目、市重点产业项目、粮食流通企业的融资需求及投保复工复产疫情防控财政补贴型保险需求进行精准摸排,汇总填报,及时向省市级部门和县工作专班、人民银行报送企业融资名单、反馈问题。

(二)县工信局。负责对全县工业(制造业)、民营和中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及投保复工复产疫情防控财政补贴型保险需求进行精准摸排,汇总填报,及时向省市级部门和县工作专班报送企业融资名单、反馈问题。

(三)县财政局。负责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撬动作用,支持金融更好服务疫情防控工作。负责落实国家和省、市、县财政支持相关各项政策。牵头落实《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中小企业稳企稳岗基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黑政办发〔2020〕5号)等系列财政金融政策。

(四)县交通局。负责对全县交通运输、物流、客运服务等企业的融资需求及投保复工复产疫情防控财政补贴型保险需求进行精准摸排,汇总填报,及时向省市级部门和县工作专班报送企业融资名单、反馈问题。

(五)县商务局。负责对全县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等商贸企业的融资需求及投保复工复产疫情防控财政补贴型保险需求进行精准摸排,汇总填报,及时向省市级部门和县工作专班报送企业融资名单、反馈问题。

(六)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对涉农、春耕备耕、县域小微企业等农业经营主体的融资需求及投保复工复产疫情防控财政补贴型保险需求进行精准摸排,汇总填报,及时向省市级部门和县工作专班报送企业融资名单、反馈问题。

(七)县畜牧局。负责对禽畜养殖企业,屠宰加工企业等经营主体融资需求及投保复工复产疫情防控财政补贴型保险需求进行精准摸排,汇总填报,及时向省市级部门和县工作专班报送企业融资名单、反馈问题。

(八)县文旅局。负责对管理和服务的文化旅游行业等企业的融资需求及投保复工复产疫情防控财政补贴型保险需求进行精准摸排,汇总填报,及时向省市级部门和县工作专班报送企业融资名单、反馈问题。

(九)县市场局。负责依托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拟批准投保复工复产疫情防控财政补贴型保险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进行信用核查,向县工作专班及行业主管部门提供市场主体行政处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记录。根据金融管理部门需求,提供市场主体登记数据及市场主体基本信息。负责对县内个体工商户融资需求及投保复工复产疫情防控财政补贴型保险需求进行精准摸排,汇总填报,及时向省市级部门和县工作专班报送企业融资名单、反馈问题。

(十)县扶贫办。负责对脱贫攻坚项目、扶贫龙头企业、个人扶贫贷款等企业和个人的融资需求及投保复工复产疫情防控财政补贴型保险需求进行精准摸排,汇总填报,及时向省市级部门和县工作专班报送企业融资名单、反馈问题。

(十一)县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交易事务中心)。负责支持企业和金融机构高效落实各项融资抵押登记手续,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民营、小微企业办理抵押等登记业务给予支持。充分利用“互联网+不动产登记”,继续推行登记业务网上预约、线上办理、快递送证等举措。配合各部门和金融机构开展网上办理不动产查询、抵押和解押登记手续,进一步提高企业融资抵押办理效率。

(十二)人民银行。负责对地方法人银行机构运用再贷款、再贴现专用额度情况进行调度、分析、评估,协调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推动地方法人银行机构使用支农再贷款、支小再贷款;对落实再贷款、再贴现专用额度运用政策不到位、推进不得力、资金投向有偏差的银行机构,予以约谈、通报。负责汇总银行贷款情况并及时向省市级部门和县工作专班报送企业获得融资名单并反馈问题。

(十三)银保监局。负责推动金融机构强化对疫情防控工作的金融支持,有序推动金融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指导监督各银行保险机构落实国家和省、市各项金融支持企业政策。

(十四)各银行机构。负责大力支持受疫情影响在巴彦的企业、民营和小微企业复工复产融资需求,用足用好支农支小再贷款和再贴现额度和政策。定期及时向县工作专班报告相关工作进展情况。

(十五)各保险机构。按照《黑龙江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等3部门关于推广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综合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黑金发〔2020〕10号)要求,加强对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保险政策的宣传推广,最大限度获得省级财政补贴型保险支持。定期及时向银保监局和县工作专班报告相关工作进展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认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充分认识应对疫情对相关行业企业,尤其是民营和小微企业的影响,按照省、市、县金融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实好金融支持企业政策,确保县域内企业稳定运转。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相关部门、各有关单位要把金融支持企业复工复产作为头等大事来抓,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将支持政策落细、落实,切实把国家、省、市、县各项金融政策落实到位。

(三)加强协同联动。各相关部门、各有关单位要在县工作专班的统一领导下,密切协调配合,强化职能部门间横向协同,全面释放财税、金融、稳产、减负等各方面政策效能,形成工作合力支持企业恢复活力。各成员单位承担政策宣传职责,通过媒体、公众号、LED、海报、工作群等方式进行宣传。各相关单位将疫情以来复工复产文件政策汇总后报至工作专班,工作专班形成文件汇编下发至成员单位,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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