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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 巴政复终〔2024〕2号
来源:巴彦县人民政府
时间:2024-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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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潍坊某某农业装备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巴彦县农业农村局。

申请人对被申请人2023年10月8日作出的巴农业行违〔2023〕9号《巴彦县关于潍坊某某农业装备有限公司农机补贴违规资金问题处理的决定》不服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本机关依法已予受理。行政复议期间,申请人要求撤回行政复议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四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行政复议终止。

巴彦县人民政府

2024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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