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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县人民政府关于巴彦县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来源:
时间:2021-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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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政呈〔2021〕2号



市政府:

2020年,巴彦县政府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政协的监督支持下,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责任落实与督察工作规定》和《黑龙江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展开各项工作,多措并举,狠抓落实,依法行政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政府各项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升,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进展。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化“放管服”改革,切实转变政府职能

(一)加快电子政务建设。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平台录入政务服务事项734项,对社会公布“最多跑一次”事项727项,占总事项的99%,开通网办事项697项,占总事项的95%,网上实办率为21%,全程“不见面”审批事项245项,可办率达33.4%,开通乡镇和街道网办事项537项。各部门按照“一网通办”“应上尽上”的原则,逐项核实2019、2020年度每个政务服务事项的实际办件数量,找准政务服务网上“零”办件的原因,政务服务大厅全天视频循环播放网上办事流程,各相关部门通过变更办理方式、线下引导、系统对接、人工录入等方式提出整改措施,实现零突破。

(二)进一步推进事权下放。2020年,我县共承接省政府下放的行政权力事项5项,其中行政许可4项、其他行政权力1项,属地化管理行政权力事项260项。市政府下放的行政权力事项59项,其中行政许可41项、行政确认2项、其它行政权力10项、公共服务事项6项。我县召开专项会议,牵头督导各相关部门根据本部门职能逐项认领,主动与上级对口部门对接,制定了承接方案,防止出现管理缺位,保质保量做好各项行政权力事项的承接工作,真正做到了简政放权有承接。

(三)提升行政审批效率。为进一步提升审批效率。对所有政务事项进行流程再造,与全国最先进的地区对标对表,找准全国最优服务标准,优化程序、简化环节,逐项制定统一的审批事项标准化清单、办事指南及通用格式文本。全县28个部门报备的《政务服务事项清单》中共有政务服务事项734项,经过此轮对标对表工作,全县政务服务事项审批总时限由7730个工作日,压缩到5591个工作日,共压缩2139个工作日,要件数量由2865件,压缩至2643件,共压缩222件,全部事项都已达到对标对表标准。由于我县报送的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比较规范,被市营商环境局作为模板在全市各区县中推广。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2020年,我县进一步加强了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依法严格落实文件“三统一”要求,在实际工作中,我县坚持规范性的备案以及审查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今年我县按照市司法局相关文件要求,开展了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2020年,我县结合省、市相关文件确定的范围,共清理规范性文件109份,保留规范性文件82份,废止规范性、政策性文件27份,并及时在县政府网站进行公开。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一)建立健全依法决策机制,规范决策程序,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的基本原则和范围,制定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制度,同时作为决策的必经程序,并建立了决策后评估与责任追究机制。对提交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的重大决策事项须经县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查。2020年,县司法局共审查重大决策事项1件,把关重大协议5份,为政府和部门进行法治审核22件。

(二)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贯彻落实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以县政府(含政府办)名义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重大行政决策,均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等各种渠道征求意见。重大行政决策均经过县政府常务会议集体决策,除依法不予公开的外,及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

(三)严格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了《巴彦县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合理界定行政决策权限,明确了重大问题必须坚持集体决策、专家咨询论证、社会公示和听证制度,杜绝了行政决策中擅权、专断和滥用权力的现象。同时,各乡镇、各有关部门按照《巴彦县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的要求,制定了相应的决策规则和完善了决策机制,确保决策科学合理、合法合规。

(四)不断强化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巴彦县政府加强重大涉法事务审查,重视听取和吸纳专业的法律意见和建议,聘请巴彦县九州律师事务所主任李默涵的律师团队为县政府法律顾问,参与县政府重要行政决策的论证,并提供法律和政策依据;草拟、修改、审核以县人民政府及政府办公室名义签署的合同、协议和其他法律事务文件,并根据需要参与重大经济项目洽谈;参与研究、论证县政府依法行政工作意见及实施方案;办理县政府民事、行政诉讼案件。今年为县政府审核涉及卫生、土地、环境保护等法律文书共8份,提出法律意见25次,办理政府诉讼2件,有效防范决策风险,为巴彦县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支撑。

四、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进一步推进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根据《巴彦县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方案》。各行政执法单位均制定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统一明确了推进三项制度有关表格清单编制标准,进一步完善落实行政执法数据统计年报制度。

(二)加强行政执法培训及管理。县政府将执法人员的培训作为一项常规性工作,各行政执法单位年初制定了年度行政执法培训计划,通过定期辅导、集体轮训、闭卷考试等方式,开展经常性的法律和业务知识的学习和考核。建立执法人员考核机制,着重建设队伍专业化、管理制度化、执法规范化和流程信息化,体现行业特点的行政执法队伍,全面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三)加大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制定下发了《巴彦县2020年案卷评查工作方案》,由司法局、营商局和行政法律专业人士组成执法案卷评查组,采取单位自检自查和随机重点抽查的方式,对各行政执法单位进行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共抽查行政执法案卷82件,提出具体整改意见31条,进一步提高了依法行政的执法能力和办案水平。

(四)进一步健全涉企执法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强对涉企执法的监督,我县要求各涉企执法单位在年初向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报送年度涉企执法检查计划,并严格按照计划执行,检查文书材料必须报送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备案。县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开通了企业投诉热线“56912346”,畅通了企业投诉涉企执法渠道。

(五)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创新行政执法监督机制。继续清理市场监督管理登记前置审批,加快市场监督管理登记后置审批改革,依托省“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监督平台,进行行政执法公示,加强行政执法监督。

五、依法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一)强化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进一步规范行政复议工作流程,完善行政应诉工作机制,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能力建设,2020年无重大行政复议案件。县政府将政府复议经费纳入财政预算,配齐配全了专业设备,提高了复议质量和复议效率,保障行政复议工作的正常运行。2020年,全县共发生行政诉讼案件2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100%。逐步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二)畅通群众诉求渠道,提高信访工作效率。综合使用县长热线、信访服务大厅等方式倾听群众呼声,共受理信访事项341件、县长热线4843件。按照相关要求,我县每天安排一名县级领导在信访接待室接访,提高领导接访率和时效性,县级领导接访96次。

(三)进一步做好人民调解与法律服务工作。我县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努力推进社会矛盾纠纷化解。进一步加强对基层人民调解组织的指导,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的作用,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稳定。全县各级调解组织全年共调解矛盾纠纷713件,调解成功711件,涉案61万余元,其中乡镇376件,村级337件,婚姻家庭、邻里纠纷、土地纠纷占比较重,书面399件,口头314件,履行682件。排查预防矛盾纠纷30件。全年公共法律服务3331件,公证1684件,法律服务所939件,法援427件,律所281件,包括咨询代书、代理、民事、刑事等类型。法律援助工作以惠民为重点,不断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最大限度满足困难群众等弱势群体的法律援助需求。

(四)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我县利用政府门户网站、新闻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及时向社会发布疫情动态、政府工作动态、重大突发事件等舆情信息,引导群众做好疫情防控,公布重大突发事件进展情况和处置结果,做好舆情稳控工作,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增强政府公信力。

六、全面提高法治思维,营造浓厚法治环境

(一)落实领导班子集体学法制度。着力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推进发展、维护稳定的能力;全年县委常委会议和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共25次。(政府常务会16次,县委常委会14次,其中有5次常委会与常务会合并召开)。

(二)深入开展法治宣传

1.加强宪法宣传学习教育。严格执行宪法宣誓制度,制定宪法学习制度,将宪法列入党委(党组)集中学习内容。在“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开展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

2.深入开展民法典宣传。开展民法典专题讲座23场,通过法律广场、法律大集集中宣传19次,在全县人大代表培训班和公务员初任培训班上对民法典专题讲座。利用县融媒体、“法律114群”、滚动屏幕大力宣传民法典,为民法典的实施创造了有利条件。

3.深入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服务大局普法行”活动。召开座谈会2次,在电视台进行访谈1次,开展法律大集集中宣传3次。

4.深入开展青少年和学生法治宣传教育。全年共深入校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39次,“校园宪法文化节”和法治宣教活动深受欢迎。

5.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法律宣传活动。为农民工提供充分的法律服务,全年共开展集中法律宣传活动12次。

6.开展法律广场和法律大集。一年来,全县共开展法律广场宣传9次,法律大集24次。

7.开展百场法治讲座进基层。组织律师和“七五”普法讲师团成员深入乡镇开展法治讲座,全年共开展法治讲座16次。

8.在全县开展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落实培养对象,制定培训计划。通过统一组织,多方共育,116个行政村每村培养法律明白人共116人。

9.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积极推进“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制定部门普法责任清单,并将“谁执法谁普法”进行伸展“谁服务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

10.大力开展专项依法治理。围绕安全生产领域相关的重点问题和校园周边环境、市容环境卫生领域开展专项治理,全年共开展30余次。

七、强化督导考核,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为深化法治政府建设,推进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巴彦县司法局会同县作风办、县司法局、县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组成专项监督检查组,对我县2020年各单位法治政府建设情况进行督导考核,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对照进度表和任务台账,重点对法治政府建设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综合考评,对推进缓慢、工作不力的单位,在全县范围进行通报,并将日常考核结果纳入年终效能目标管理考核,有效规范了我县的行政执法行为,扎实推进我县法治政府建设。

八、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2020年,我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和上级的要求相比还有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法治意识还需进一步提升。二是随着群众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的不断提高,在大市场、大监管、大服务、大维权的社会背景下,对行政执法人员的专业知识和法律素养提出了更高要求,执法队伍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三是行政复议机构行政编制不足,不能满足改革需要;专业人员配备不齐,与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需要不相适应。对于这些问题,我们一定认真总结、悉心研究、着力解决。

2021年,巴彦县将继续强化督导统筹推进,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加强干部学法守法用法,深入开展法治乡村建设;完善行政决策机制,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加强执法队伍建设,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法制机构建设,配足配齐行政复议机构所需人员专业。完善法律顾问相关工作,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健全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全力配合做好机构改革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建设法治型政府,推动我县经济社会健康、有序、快速发展。


巴彦县人民政府

2021年2月25日


(联系人:石昕平;联系方式:13244564567)


巴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2月2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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