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殡葬改革,推进移风易俗,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精神文明建设,依据《殡葬管理条例》和《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哈尔滨市散坟乱葬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等相关规定及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在广泛调研基础上,我局起草了《关于加强巴彦县散坟乱葬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为增强政府规范性文件公开性和透明度,现将《关于加强巴彦县散坟乱葬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广泛征求社会意见。
《关于加强巴彦县散坟乱葬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共包括四个部分。第一部分基本原则,确定了散坟乱葬专项治理工作的基本原则。第二部分工作目标,提出了散坟乱葬专项治理工作的目标任务。第三部分方法措施,明确了散坟乱葬专项治理工作的方法、重点治理的四个方面工作任务、职责分工和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要求。第四部分组织领导,对实施散坟乱葬专项治理工作的领导、属地管理责任、政策宣传、部门协调配合提出要求。
公示时间为2023年3月23日至3月30日,有关单位和全县广大公民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提出意见:
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巴彦县民政局综合股,邮政编码:151800
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byxmzjwys@163.com
联系人:李爱婷,联系电话:0451-57522645
附件:关于加强巴彦县散坟乱葬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docx
巴彦县民政局
2023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