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政函〔2021〕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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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隆镇人民政府:
你镇《巴彦县兴隆镇粮库东地段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批复的请示》(巴兴政呈〔2021〕22号)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巴彦县兴隆镇粮库东地段控制性详细规划所确定的各项编制内容。
二、兴隆镇政府要严格实施此计划,按照控详规划确定的各项内容进行建设。
三、此控制性详细规划是巴彦县兴隆镇粮库东地段控制性详细规划发展、建设和管理的依据,该规划范围内一切建筑活动均符合此规划要求。
兴隆镇人民政府要加强对该控制性详细规划实施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此复。
巴彦县人民政府
2021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