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城区环境卫生质量,从源头上治理乱扔乱倒生活垃圾的行为,营造一个干净整洁、舒适优美的工作和生活环境,巴彦县城管局决定对城区主要街道两侧沿街店铺和居民产生的生活垃圾,实行上门收集服务。敬请沿街单位、居民和广大经营业主积极配合,自觉将垃圾袋装化,按规定时间将垃圾倒入收集车内。
上门收集垃圾时间为每天上午09:00至11:00,下午13:30至16:00,晚间18:00至20:30。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倾倒、抛撒或堆放生活垃圾,生活垃圾要实行袋装,投放到附近垃圾桶内。
沿街商铺的袋装垃圾不得放置店门口,必须在垃圾车上门收集时自觉投放到垃圾收集车内,或直接投放到附近垃圾桶内。如发现随意倾倒、抛撒或堆放生活垃圾行为,县城管局将按照《黑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进行上限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