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制定的目的和意义
为深入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按照《黑龙江省重点产业项目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工作要求,进一步推动巴彦县重点产业项目建设持续健康快速发展,鼓励和扶持全县重点产业项目尽快成为拉动县域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政策法规依据
该办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国务院关于税收等优惠政策相关事项的通知》、《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实施新一轮东北振兴战略加快推动东北地区经济企稳向好若干重要举措的实施意见》、国家发改委《促进民间投资健康发展若干政策措施》、《中共黑龙江省委省政府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黑龙江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哈尔滨市促进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产业项目建设服务和规范管理的实施意见》等进行制定。
三、资金来源及使用说明
1.2019年县政府追加财政预算3000万元,2020年开始纳入财政预算,预算额度视当年产业项目发展实际需要确定。
2.该项资金扶持对象为2019年以来新上的符合我县主导产业发展方向的重点产业项目。由政府相关部门组成专审委员会对项目申请单位进行初审,最后报请政府常务会议议定通过。
四、解读机构、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构:巴彦县财政局,联系人:魏洪东,联系电话:0451-57521436。巴彦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杨文颖,联系电话:15946097578